协会简介

 中国聋人协会的前身是中国聋哑人福利会,于1956年成立,1960年与中国盲人福利会合并成为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198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并成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并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同时成立中国聋人协会。20126月经民政部批准,中国聋人协会正式成为社团法人单位。

本会是由全国聋人(含听力言语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重听、人工耳蜗植入者,下同)和与聋人工作有关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聋人的代表组织。

本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聋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代表聋人共同利益,反映聋人特殊需求,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为聋人服务,维护聋人合法权益,监督侵害聋人权益的行为,促进聋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引领聋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

(二)促进聋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维权、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工作,参与、举办有关聋人的各类培训,开展有益于聋人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国家通用手语的规范化研究与普及,推动聋人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对影视字幕、公共场所滚动字幕、聋人全面康复、手语和手语翻译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

(四)在聋人中培养、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五)承接政府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购买的助残服务,承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工作;

(六)代表中国聋人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